关于印发《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制度》的通知
局各股(室)、大队:
为切实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坚持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以保障和促进我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节约资源,降低物耗、减轻污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矿山股要加强对矿山爆破过程的监管,督促企业在爆破结束后立即进行喷淋降尘;危化股要配合公安局加强在节假日期间城区内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减少大气污染。
四、矿山股要严防工矿企业污染,督促各重点监管尾矿库企业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措施,储备必须应急物质;危化股要配合环保局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五、危化股要加强对石化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进行的必要防渗处理,严格监管加油站年底前更新双层罐或是完成防渗池设置。
六、协调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环境保护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的其它相关任务。
八、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绿色连州需要我们的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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